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查看: 84230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其它] 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话题:最严食品安全法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楼
发表于 2013-6-20 10:35:36 | 只看该作者 |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暑期突破直播班 名师云哲主讲

三大班次4折优惠暑期备考快人一程

直播时间:7月15日-19日 快来抢购吧~~

咨询电话:010-51657188 51664783

申论热点:实施四年,我国首部《食品安全法》即将启动修订。记者近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,《食品安全法》的修订,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2013年立法计划。

有专家认为,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是基于风险和法律原则的监管,要基于中国实际的监管。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提出,食品安全法中应该有一个专章来规定关于食品安全问责制,“没有严厉的食品安全监管,就不可能有优质的食品生产。”诚如斯言。

食品安全工作包括两个重要领域,生产流通领域市场监管领域。只有这两个领域都严厉起来了,食品安全这张网才能风雨不透。比如在上海“染色馒头”事件中,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室人员就承认,监管部门“一个月抽查一次,他们来检查,我们就把东西(馒头)拿到办公室给他们检查,不让他们去车间,他们一来我们就把车间的门关上,不让他们进去。”监管成为走过场,失职渎职成常态,缺乏忠诚的食品安全执法,就算法律再严厉,也不会有多大的威慑力。

专家提出的专章问责,具有很强的指导和现实意义。首先,它能强化监管者的法律意识。长期以来,法律对监管渎职问责力度明显不够,设立专章问责有利于扭转和改变这种态势。其次,针对食品监管中存在的监管疏漏、营私舞弊,以及有利时争着管,没利时“都不管”等现象,提出针对性、可行性问责条款,能有效激活食品监管人员的紧迫感、危机感以及公共责任感。

另外,对监管者实施问责制,也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。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规定,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,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食品安全,事关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修订《食品安全法》既要秉持严惩制假贩假者的精神,又要强调市场监管者的法律责任,对监管不力者严厉问责,只有这样才能实现“重典治乱”,保护百姓的餐桌安全。


中公网校交流群:  233934187

加群服务:1)激活码—280元课程赠送
2)报班优惠,非协议班优惠80
3)免费课堂每日一练,每月一考,每日名师视频解析,周五名师互动解析

4)群内定期组织活动,参与者均有机会活的优惠或班次奖励
5)邀请10位好友加群即可获得国考图书一套
6)每天群管理提供公职类考试备考资料、公职类招考信息
7)每周群管理给各个群发群邮件,内容包括近期活动介绍、近期招考公考、有帮助的文章等,帮助考生拿到最新公考信息。
8)签到活动,每天9:30前在群里签到,坚持10天即送网校前置账号一个
9)进群即可获得国考、京考(笔试、面试)历年真题(电子版)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访问本页请
扫描左边二维码
         本网站声明
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,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!
站长电话:0898-66661599    站长联系QQ:7123767   
         站长微信:7123767
请扫描右边二维码
www.jtche.com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论坛 ( 渝ICP备17000839号-5 )

GMT+8, 2024-5-7 13:48 , Processed in 0.355434 second(s), 20 queries .

Powered by 校园招聘信息

© 2001-202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论坛校园招聘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