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查看: 91533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其它] 2014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范文:马路文明的春天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楼
发表于 2013-6-4 16:59:23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马路文明的春天------罚款治理

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,与红绿灯无关。这种行人和非机动车无视交通法规过路口的现象被称为“中国式过马路”。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情况长期存在且是突出违法行为。近日,北京市交管部门将依法严管此类违法行为,“带头”闯灯的行人将面临罚款,对于态度蛮横、拒不服从纠正,有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是袭警行为的人员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。此外,南京、杭州、温州等地近日也接连出台政策,将集中整治行人过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,处以5元至20元不等的罚款,各地开始大张旗鼓整治“中国式过马路”,将整治行人违法行为明确纳入秩序整治重点。
但是,不禁要问一问,以罚代管能起到作用吗?事实上,在操作过程中交管人员称存在困难,因是从众行为,往往无法鉴定“第一人”。

虽说,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新加坡也是陋习遍地,随着新加坡政府一系列的高压政策,高额罚款、严厉酷刑等手段让人们潜移默化的发生了改变,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新加坡改善为一个文明有序、干净整洁的国度。然而,就中国基本国情和目前现状来说,行人闯灯行为背后,除了公民素质之外,还有交通管理不健全、公共服务欠完善的责任。红灯时间长、绿灯时间短,好不容易等到绿灯亮,行人还没有挪开脚,右转弯的车辆就蜂拥而上……红绿灯设置的不尽合理之处,交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短板,不会因为严惩闯灯行为而自动消失。因此,要想改变“中国式过马路”,先调整“中国式红绿灯”。

一方面,交管部门可以通过提高路口见警率,组织交通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等方式,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的教育、劝阻力度,采取纠正、教育、批评和处罚等多种工作措施全面整治行人、非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,做到必纠、必管、必教育。

另一方面,交管部门也要积极改善行人过马路的条件。对一些路口较宽,给行人过马路造成一定影响,进行相应改造,将原有的一次过街形式改造为二次过街形式,即在路口半程位置设安全岛。针对较宽的路口通过增设多组信号灯,提高信号灯的识认效果,提升行人、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安全系数。

对交通安全高度重视,重拳治理的今天,对所有微小过失“零容忍”,凸显政府解决问题时高悬利剑的决心和大刀阔斧的魄力,是通往公共文明的重要途径,为实现中国梦铺设一条康庄大道。

公考交流群:162748923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访问本页请
扫描左边二维码
         本网站声明
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,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!
站长电话:0898-66661599    站长联系QQ:7123767   
         站长微信:7123767
请扫描右边二维码
www.jtche.com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论坛 ( 渝ICP备17000839号-5 )

GMT+8, 2024-4-19 19:11 , Processed in 0.045149 second(s), 17 queries .

Powered by 校园招聘信息

© 2001-202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论坛校园招聘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